全部

文件

解读

搜索方式:

精准

模糊

热门关键词: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其他文件

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》(第342批)、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(2021年第3批)、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二十五批)、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四十一批)
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8号

 成文日期:2021-03-31

收藏

分享

订阅

语音播报:

      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74号)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(2017年第172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(2018年第17号)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2020年第21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许可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》(第342批)、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(2021年第3批)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二十五批)、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四十一批)予以公告。

        附件:1.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342批).doc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2.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(2021年第3批).doc

                   3.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二十五批).doc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4.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四十一批).doc

        链接: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(2021年第3批)车型主要参数.pdf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2021年3月31日

关联解读
关联文件
关联问答

用户登录

忘记密码

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账号

网站纠错

车辆购置税,车船税,所有纳税人,全行业适用

文件